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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房屋出租可以减按1.5%缴税?
作者:admin  日期:2021/11/12 13:31:01 人气:139 标签:

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目前,我公司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产,按规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请问,住房租赁企业减按1.5%缴纳增值税政策出台以后,我公司出租各类住房,含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或2016年4月30日前后取得房产,应如何计算增值税呢?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李志远提示,上述政策有三个关键词:“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自2021年10月1日起,该公司出租房产,可以区分不同业务分别适用政策。
该公司向单位或个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住房或非住房,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向个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住房,还可以选择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该公司向单位或个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住房或非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向个人出租住房,还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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